陶砖家的成名瘾

    陶砖家要火了,如果不出意外,会比当年的“芙蓉姐姐”还火。11月8日,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在北京通过专家论证,网络成瘾被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,要向卫生部上报,以便推广全国。现在网站都推出了,叫“陶然成瘾医学治疗网”,网站里对烟瘾、酒瘾、毒瘾介绍不多,倒是对网瘾介绍甚细。网络之大,陶砖家也知道研究烟瘾、酒瘾哪有研究网瘾的效应大,所以如果此标准被推广,陶砖家肯定是大红大紫的名人。

    研究就研究吧,看看陶砖家说的网瘾定义和症状,确实有些认人不敢恭维。 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,其后果可导致性格内向、自卑、与家人对抗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,出现心境障碍,部分患者还会导致社交恐惧症等。网络成瘾症状表现有:

    一、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。

    二、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、烦躁、易激惹、注意力不集中、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;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,如电视、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。

    三、下述5条内至少符合1条: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;使用网络的开始、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,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;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,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;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、娱乐或社交活动;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。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,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。

    我和我的很多朋友,按此症状来衡量,不都是有网瘾,即使是有网瘾,你也不能说这是“精神疾病”啊。试问,陶砖家你吸烟吗、喝酒吧,即使你不抽烟不喝酒,难保你没有自己的爱好,而通常爱好是会或多或少影响工作的,因为爱好某事某物而全心投入,这些也应该叫做“瘾”,如官瘾、棋瘾、画瘾、购物瘾等,比如很多人的“麻将瘾”,比如你老婆喜欢打麻将,你拿去你的医院治疗吧。对此,“网络成瘾属于精神疾病”的论断,还带来“网瘾患者能否免除刑事责任”的追问。



    在陶砖家的网站里,有“网络成瘾者上网都干啥?”这样一篇文:

  ※ 玩网络游戏玩游戏成为青少年上网首选目的,比例高达40% (直接让政府关掉网吧算了)

  ※ 网络交友用OICQ、聊天室进行人际交流,包括网恋(OICQ是六年以前的说法,现在叫QQ,拜托再去学习一下吧)

  ※ 网络色情沉湎于网络色情,包括色情文字、图片、电影等 (这个事情你知道不,网吧是看不到的,只能在家里看,而且大多是成年人才找得到,也合法)

  ※ 搜集信息不能自制地在网上搜索、下载无意义的资料、数据 (任何动作和想法都有潜在的意义,有这种人吗?)

  ※ “开发”新技术迷恋黑客等技术,热衷自建、发布个人网页、网站 (算了,把开发加引号,是真能研究新技术吗?如果是真能开发,就像我和许多站长一样了,完了……)

  ※ 其他强迫行为如不可抑制地参与网上讨论、购物、拍卖等(有这种人,在淘宝上、天涯里找)

    括号里的内容为我个人标注。网络成瘾这种正常的情况,被陶砖家这一定义,便成了“精神行为障碍”,再加上一大箩筐的“成瘾者症状”和“成瘾者都干啥”,搞得我们全都成了“精神病”。所以,我不得不说,陶砖家,你们全家都是砖家,让广大的网瘾者都来你家“治疗”吧。

    陶砖家,还是再研究几年才来发话吧,免得有人会有“网瘾精神疾病”者来找你讨说法,或者有治疗“成名瘾”的医疗机构将你强制收押治疗。该治的不治,不会治的要治,不懂的要装懂,还什么“成瘾”砖家,不就是想进行有效的宣传炒作、获取行业里巨大的商业利益了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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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安一片瓦
版权声明:本站原创文章,由 正安一片瓦 于2008-11-28发表,共计1473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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